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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um: empire-zh
Board: [785] 游戏建议、赞赏、批评
Topic: [281914] 聯盟與聯盟

[-281914] GONG-BO-LIN [None] :: Nov. 16, 2013, 2:29 p.m.
1.我之前一直以為公約聯盟可互相支援防守!!
後來才知沒有!!是否可變成可幫忙協防呢?

2.如上述可行,那有和平協議是否也可行?
如果可行,和平協議的因該會變成可打,也可協防吧?

3.盟與盟簽訂公約或和平都因該有原因的,所以我認為簽訂时可有讓雙方制定條款(對雙方的期望及約束等),並且簽定後再查看雙方是屬於哪種協定(公約、和平、...等)時,也可顯示先前雙方制定的條款!!

[4103683] Sunerson [None] :: Nov. 16, 2013, 6:01 p.m.
1.公約聯盟之前其實是可以相支援的,後來不知什麼原因就被改掉。

2.和平,顧名思義就是互不侵犯。如果可以互相支援,那麼我覺得倒不如就簽公約吧~!只是目前遊戲設定裡,和平約定只有軀殼,除了顏色(白色)相當不清楚以外,想要攻打的人還是能攻擊。目前較有明顯效果大概就是"可疑人物"吧,這類活動就不會出現和平公約的名單。

3.盟與盟之間的條款往往因為盟主、新舊成員的替換而被忽略,甚至也有可能被拿來大做文章。除非遊戲版面上可以列出選項讓人勾選,例如:簽訂後無法互相攻打、簽訂後可以互相支援等等諸如此類的"硬性規定",否則很多條款常常會被誤會、遺忘。

p.s. 以上只是附議樓主的提議,再加些額外的想法

[4103685] GONG-BO-LIN [None] :: Nov. 18, 2013, 10:56 a.m.
我第二點在稍作調整,
我的意思是可協防也可切戳武藝!!
但其他不許,
如:資源村或哨不能奪、不能放火...等惡性破壞之類的!!

而兩盟條款如項上面所說是可列出較常使用的條款約束,但下方再可以上方條款在細加說明之類,
如:上方可勾選的硬性條款為律法;下書說明為條款
且如果雙盟要"修改兩逢條款"的話,修法又比修條款為難

就像法律一樣一階一階的:一層一層!!!

[4103686] Sunerson [None] :: Nov. 18, 2013, 12:34 p.m.
最後一點(條款)雖然看起來變得很複雜,但能做到最好的大概就是這樣了。

回到第二點看。一個攻擊行為,可以被解讀為切磋或是侵犯,差別當然就在於雙方是否有先講好。如果是後者,那麼同樣的,和平協議就是毫無約束性,除非能在遊戲裡設定何時能互打、何時不能等等各項選擇。至於不能奪哨、放火那些確實可施行。

[4103687] GONG-BO-LIN [None] :: Nov. 20, 2013, 11:11 a.m.
當你攻下一座城後,不是不能馬上再發動另一隊,進攻相同的城(緩衝時間)
如和平的這緩衝時間可以變成對"盟為單位",這樣因該就可解決上述的疑慮吧~

ps1:如果同盟的人剛好對同一座成發動攻擊,那後者到的可"無效化",或較後面發動攻擊的有跳出提示視窗;不然就是直接禁止!!

ps2:目前的"緩衝時間"玩家對被打得城,我的意思是把玩家改成"盟"(群體)


額~感覺只有我們兩在討論(聊天),這不對阿~我是希望大家一起腦力激盪,讓遊戲變得更好玩,讓後輩也可玩得開心...,才PO文,整麼其他人都沒意見,還是我的文被忽視了!!!?至少管理員也出個聲吧!! XDDDD

[4103688] x英雄x [None] :: Nov. 20, 2013, 2:02 p.m.
照2位講,那麼光是一个和平條約就要那麼複雜哩.
或許只需要可以切磋但都不會掉盛譽...不可互相放火...:)

[4103689] x英雄x [None] :: Nov. 20, 2013, 2:13 p.m.
我怎麼覺得論談變得冷清清的...=,="
呼呼~~一陣風吹過.

[4103690] GONG-BO-LIN [None] :: Nov. 20, 2013, 2:47 p.m.
恩~有種瞬間少了很多人的感覺!!!!
感覺怪怪的,...!!!

[4103691] x英雄x [None] :: Nov. 21, 2013, 10:11 a.m.
連libebi和xo...ox也都不見了!
風蕭蕭~冷清清~
我覺得論壇掛掉了.

[4103692] libebi (CN1) [None] :: Nov. 22, 2013, 8:17 a.m.
唔...
偷懶被發現了!!!~ ><

[4103693] norvin0926 [None] :: Nov. 22, 2013, 8:26 a.m.
如果公約聯盟間能互相支援的話...

這樣才算個完整的公約聯盟體制...
不然現在簽訂公約...如果不发信问的話...
根本不知道彼此是否有遇到什麼困難...

[4103694] GONG-BO-LIN [None] :: Nov. 22, 2013, 8:51 a.m.
恩~同意,公約聯盟間能互相支援,且能看到彼此公約聯盟的警報

但我認為和平就可"支援"也可"切戳"就不錯了~